根据《关于推选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的通知》精神,经基层单位推荐、学校组织专家评审,拟推荐王群芳同志申报安徽省道德模范。
对上述推荐人选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督查督导处、人事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65872016 (督查督导处)、65872019 (人事处)
人事处2021年3月29日